根据《南京医科大学教授职务晋升“教学特别推荐程序”实施办法》,经校教学委员会表决,确定口腔医学院李谨为推荐人选,现予公示。
对公示人选如有不同意见,请于2019年6月27日16:30前将意见反馈至校教务处或纪委监察处。
教务处:86869171,fdc@njmu.edu.cn;
纪委监察处:86869059,jwjc@njmu.edu.cn。
二○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
根据《南京医科大学教授职务晋升“教学特别推荐程序”实施办法》,经校教学委员会表决,确定口腔医学院李谨为推荐人选,现予公示。
对公示人选如有不同意见,请于2019年6月27日16:30前将意见反馈至校教务处或纪委监察处。
教务处:86869171,fdc@njmu.edu.cn;
纪委监察处:86869059,jwjc@njmu.edu.cn。
二○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